电动阀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电动阀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厦门餐饮业最低消费还普遍存在最高将被罚3万元

发布时间:2021-01-22 04:45:42 阅读: 来源:电动阀厂家

据新华网消息,8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这个有着24条细则的《办法》再次明确指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者最高可罚3万元。

其实,类似规定在今年已多次提及。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业制定的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霸王条款。3月18日,中央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要求从党政机关做起,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风气,并规定餐饮企业不得设最低消费。

此次《办法》则让餐饮企业的主管部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办法》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办法》还倡导节约资源,鼓励发展大众餐饮。要求餐企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餐企还应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关于用餐】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关于促销】

第十四条:……促销活动期间,餐饮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

【关于售后】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

【走访】

厦门市仍存在“隐形最低消费”

今年年初,“最低消费”在我市餐饮酒店行业还普遍存在,无论是大排档、小餐饮店,还是大酒店,很多都有“最低消费”、“人均消费”的“规定”。不过,这一现象如今已经有所变化。记者昨日走访了我市多家连锁酒楼,没有发现哪家酒楼包厢有“最低消费”的规定,不过,各种“隐形最低消费”仍然存在。

“很多企业都主动取消了最低消费,转走亲民路线,几乎都不用‘最低消费’这种背离行业发展趋势的管理方法。”牡丹国际大酒店的高管告诉记者,在牡丹,甚至连高星级酒店的服务费也不收。

不过,在一些酒楼取消包厢最低消费规定的同时,一部分咖啡厅、小餐厅却仍然“端着架子”。

“茶位费每位10元”、“本店人均消费18元”……记者留意到,一部分咖啡厅、小餐厅在菜单上贴有这样的消费提示。一位老板告诉记者:“这只是提醒消费者这里的大概消费金额,并非对消费者的消费金额进行量化。”一家咖啡厅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设置这样的提示主要是因为有一些不点任何饮品就坐下来“蹭网”的人。

此外,各种隐形“最低消费”的手段也开始出现。中山路附近的一家高级“老字号”中餐厅,拒绝客人在点正餐以前点价格便宜的点心或者小菜,根据客人所点的菜安排包厢。如果客人人数少,或者点的菜比较少,服务人员就会以“没有包厢”来搪塞。

延伸阅读:厦门多家餐饮店“顶风作案”设最低消费被曝光足浴店竟设“最低消费” 按人头收陪朋友去也算禁带酒水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 部分商家改收开瓶费

项羽传

仙境传说守护永恒的爱安卓版

梦回仙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