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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机每月总莫名被扣13元业务费市民将江苏电信南京电信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0-01-15 01:29:06 阅读: 来源:电动阀厂家

江南时报记者 王梦然

去年12月18日本报报道的《在电信办一部无上网功能的老人手机每个月却被扣一百多元互联网使用费》一文,在刊登后得到不少读者的关注,更有读者反映,自己也曾有过类似的遭遇,电信的账单一直就像个“谜”,每个月都无故多出些话费,却也不知道这账是怎么算的。近日,南京市民吴先生致电江南时报记者,他决定和电信“死磕”到底,已对江苏电信和南京电信提起诉讼,起诉电信方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故扣除业务费,昨天上午,玄武区法院开庭受理了此案。江南时报记者 王梦然

80岁老人的手机每月总是被扣13元

早在2012年,吴先生的父亲就在一次电信广场活动中办理了一部老人机。吴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父亲已经近80岁,根本没怎么理解电信业务员的意思,以为可以免费领老人机,就和电信签了“我的e家”套餐协议。吴先生从此发现,尽管老人使用手机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每月的电信账单显示的费用却也不少,每月除了套餐费用外,还有几项“新增与新业务费”。

去年年底,吴先生打出父亲2014年8月、9月、10月、11月四个月的发票,针对电话扣费项目一栏中多出的“增值与新业务费”和“代收其他费”两项费用,拨打10000号投诉并提出质疑。“这四个月,每月都产生13元的新增与新业务费,9月还有一项18元的代收及其他费。”吴先生说。

电信客服工作人员回应,增值与新业务费为一项理财助理业务,是电信在进行电话营销时,吴老爷子同意办理的。对此吴先生难以认可,他向记者表示,父亲年事已高,根本不可能办理这项业务。

两年前因多扣600元签避免“电话营销”协议

因为不满电信客服对于产生“增值与新业务费”的回应,从去年12月23日开始,吴先生就奔走于电信各个部门间,一再反映情况,却遭到百般推诿。吴先生回忆,当时先去了电信江苏公司的法务部反映情况,却被拒绝接待,只好隔着大门,让保安传了一张纸条。通过纸条,江苏电信将这起投诉推诿给了南京电信。

随后在南京电信法律部的接待中,吴先生被告知,此项业务是江苏电信的电话营销行为,让吴先生还是回到江苏电信维权。吴先生叹着气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2年,他就发现电信无故扣费,他还因此将情况反映给了国家工信部。工信部开出了和解协议,不仅要求电信退回600多元多扣费用,更和吴先生特别注明,今后吴老爷子与电信开通任何业务,都需要他到营业厅进行书面办理。

吴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当年特地和电信签署这份“特别”的协议后,他陪父亲去营业厅办业务,还能“把个关”,避免类似的营销陷阱,然而电信依然置若罔顾。

说法>>>

电信:开通业务确实经过老人允许

气愤之下,吴先生在今年年初一纸诉讼,将江苏电信、南京电信一起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午,在玄武法院审理该案之前,吴先生向记者诉衷肠,从2012年到如今,他一再遭到电信的无理扣费,钱的问题是小,主要电信对待投诉的傲慢、推诿、违背承诺以及屡次不改的态度,让消费者觉得心里委屈。

面对吴先生的诉讼,南京电信及江苏电信的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之前电信与吴先生签订的,对于使用人开通电信业务需前往营业厅进行书面办理的和解协议有曲解,电话营销是电信推销业务的途径之一。由于电信方委托人提供的吴老爷子在电话中同意办理业务的录音光盘,在当庭因电脑故障无法播放,所以玄武法院对该案宣布休庭,择日进行二审。

消协:“特殊人群”签署补充协议

对于吴先生因电信多扣费提起诉讼一事,玄武区消协秘书长孙育浩表示,工商、消协部门对消费者维权做出的协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消费者在不满协调结果的情况下,可以以消协的协调书作为证据之一,对商家提起诉讼。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落入运营商的营销陷阱,尽可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孙育浩提出,可以由消协发出一个倡议,针对吴老爷子这样的老人,以及一些没有自我监管能力的残障人士、儿童、青少年等这样一批特殊人群,与运营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明确需要监护人为其代办类似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等业务,规避一些因使用者理解有误而达成的业务的办理。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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